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
第36节 (第3/3页)
到了晚上也不能乱动,只能在自己的不到一平米的区域里待着,不允许交头接耳。 ??当然,这些规矩不怎么能限制号长,号长有一点可以到处溜达的特权。 ??别小看这个特权,这在监室里是非常舒服的。 ??总的来说,看守所一定比监狱苦。监狱有活干! ??即便是缝纫,也比天天在这里坐着强!而且,监狱还有自己的床铺,人每天能到处溜达,放风时间也长。最关键的是监狱可以聊天,而在看守所,聊天受限! ??两天了,这两天王成听到的话,让他逐渐地明白了一个道理。 ??自己完了。 ??“无论什么事,早点下队是最好的”,这是看守所的共识。 ??根据刑事诉讼法,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,在最后判决的时候是要扣除的。 ??比如说在看守所待了1年,最后判了7年,那么就直接减掉1年,进监狱六年(暂不考虑减刑)。 ??公安局批准的刑事拘留,最多能把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37天,检察院的逮捕最多能关7个月,法院的审查起诉阶段,一般不超过3个月,特殊案件经过上级法院,可以延长3个月。如果报最高法,可以继续延长。 ??但是,如果公安局、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,发现嫌疑人有其他犯罪情况,时间可以重置,重新开始计算。所以,在看守所待两三年的也有。 ??“啊?签字?”王成浑浑噩噩地站起来,跟着号长去门口。 ??很快地,签完字回来了。 ??“怎么样,入d了没?”有在坐在地上的人转过身来,小声问道。 ??“入个屁,他才进来两天,3延7,正常程序。”号长走着路,用膝盖轻轻拐了一下刚刚多嘴的这位。 ??刑拘程序,一般情况下都是3天,然后延长至7日。流窜、结伙、多起案件的情况,可以延长至30天。再加上检察院的7天刑拘审查时间,一共37天。 ??司法实践中,3天延长至7天,基本上是常规操作,是绝大部分被刑拘的都要经历的。而王成不知道,他只知道自己的羁押时间被延长了,但是这距离“入d”还很久远。 ??“我要在这里关多久?”王成和号长问道。 ??“就你?杀人犯,都不坦白,关多久有啥区别,结局都差不多”,号长道:“要我说,你这种事情,坦白还可能判个死缓,就死不了了。” ??第69章 王成招供 ??死缓,是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两年内只要在监狱表现良好,就转为无期徒刑。司法实践中,虽然死缓属于死刑,但是更接近无期徒刑。 ??而号长这种角色,本身就是和监管关系搞得比较好的,如果他们能劝服嫌疑人坦白或者自首、揭发,他们自己本身也是有好处的。 ??即便是已经羁押的嫌疑人,也可以继续自首其他公安尚未掌握的犯罪。 ??1月21日上午,游少华和陆令,终于姗姗来迟,跑到了看守所,提讯王成。 ??从几十人拥挤的监室出来,王成坐在了审讯椅上,张望着四周。 ??这地方比监室里要舒服很多,有个椅子可以坐着,还是单人单间。 ??提讯的房间大概有15平米,里面嫌疑人的空间有6平米,外面提讯的空间9平米,中间有一处一米高的墙,墙上面是钢筋的围栏直接通房顶,没有任何死角。而且,钢筋上面全部贴满了透明塑料板,塑料板的接触缝隙,也用胶水封上了。 ??钢筋的里面,直通看守所,外面,倒也是监区的一部分,需要经过安检才能进来,属于监区的生活区域。